2005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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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8 登机手续 15 行政手续
2 条件的适用 9 拒绝运输等的权利 16 連續承運人
3 机票 10 行李 17 承运人的责任
4 经停 11 班期时刻表和航班延迟及取消 18 索赔与诉讼时效
5 票價和路線 12 退款 19 有违法律的处理
6 变更行程、未能运输及错过联运 13 地面运输服务 20 修改及免除规定
7 预订座位 14 由日本航空安排的旅馆住宿与机内餐膳    
           
中文版之运输条件仅供参考,如有任何歧义,应以英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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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运输服务
除非日本航空规则另有规定,日本航空将不安排、运作或提供机场区域内、机场与机场之间以及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服务。除日本航空直接运作的地面运输服务外,任何此类服务将由独立运营者提供,该独立运营者不是也不应被视为日本航空的代理人或雇员。即使日本航空的代表、职员、雇员或代理人协助乘客安排此类地面运输服务,对该独立运营者的行为或失职,日本航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日本航空为乘客运作该地面运输服务,日本航空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其中规定或提及的有关机票、行李票、行李价值或其它事项的规则)将被视为适用于该地面运输服务。即使未使用该地面运输服务,也不退还票价的任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