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公布,所有使用“免签证计划”(VWP*) 进入美国领土(关岛除外)的旅客,必须持有电脑可读护照及继续旅程或回程的机票。
旅客如没有持有电脑可读护照的话,不可使用“免签证计划”,而且必须申请美国入境签证。
* VWP让旅客无论是公务或旅游均可在美国最长逗留90天。
从2005年10月4日开始,根据美国政府条例,旅客入境美国(包括美国本土、夏威夷、关岛)除了护照的资料以外,均需事前向航空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从2005年10月初开始,日本航空将在网站(www.jal.co.jp)上提供一项新服务,让旅客可以将相关资料向我们提交,希望阁下可以利用此服务。
阁下亦可通过电话向我们的预约中心提交相关资料。
* 美国公民、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及搭乘接驳至美国境外航班的旅客不受此条款限制。 * 参加旅行团的旅客,请跟旅游代理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