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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航集團對所有國際線機票上之日本航空(包括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但使用JL航班號碼的聯營航班)、其附屬公司JALways之航班徵收燃油附加費和保險附加費。
- 燃油附加費
日航集團引進燃油附加費原為了應付燃油價格不斷的上升,
敬請見諒。2010年4月1日或以後的燃油附加費之費用將修訂為下表。燃油附加費將於每一個季度作出檢視及調整。(詳情請按此)
- 保險附加費
為了彌補額外的安全措施及保安之成本,需要在票價當中加入保險附加費,敬請見諒。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發出之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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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費(*1) |
保險附加費 |
| 國際線航班 |
每人每程應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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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本
購買的機票
| 在日本以外
地區購買的機票
| 在日本購買的機票 |
| 歐洲以外地區 |
歐洲境內
(英國除外) |
英國地區 |
日本
– 韓國 (*2)
| 500
日圓
| 5
美元
| 4
歐羅 |
3
英磅 |
每人每程300日圓或等值當地貨幣
*來回加拿大 / 香港航班, 由巴西出發的航班除外 |
日本
– 中國 / 台灣 (*3) / 香港 (*4)
| 2,500
日圓
| 26
美元
| 19
歐羅 |
17
英磅 |
日本
- 關島 / 菲律賓 / 越南
| 3,000
日圓
| 32
美元
| 23
歐羅 |
20
英磅 |
| 日本
– 馬來西亞 / 新加坡 / 泰國
| 4,500
日圓
| 48
美元
| 34
歐羅 |
30
英磅 |
在日本以外地區購買的機票 |
| 日本
– 夏威夷 / 印度 / 印尼
| 6,000
日圓
| 64
美元
| 46
歐羅 |
40
英磅 |
每人每程3.2美元或等值當地貨幣
*來回加拿大 / 香港航班, 由巴西出發的航班除外 |
日本
– 北美洲 / 歐洲 / 中東 / 大洋洲
| 10,500
日圓
| 111
美元
(*5)
| 80
歐羅
(*5) |
70
英磅 |
| 日本
– 巴西
| 13,500
日圓
| 143
美元
| 103
歐羅 |
91
英磅 |
| 紐約
– 聖保羅
| 3,500
日圓
| 37
美元
| 27
歐羅 |
23
英磅 |
| 阿姆斯特丹
– 巴塞羅那
| 1,000
日圓
| 11
美元
| 8
歐羅 |
7
英磅 |
| 新加坡
– 澳洲
| 3,000
日圓
| 32
美元
| 23
歐羅 |
20
英磅 |
| 其它以上未有提及的歐洲及大洋洲航段
(包括某些國內航段)
| 500
日圓
| 5
美元
| 4
歐羅
(*6) |
3
英磅 |
| 其它以上未有提及的夏威夷、北美洲、亞洲區航段(包括某些國內航段)
| 200
日圓
| 2
美元
| 2
歐羅 |
1
英磅 |
**燃油附加費如有變動,
恕不另行通知。
| (*1) |
不適用於由巴西出發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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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由韓國出發: 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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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由台灣出發>: 17.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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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日本 – 香港: <由香港出發>
2010年7月1日或以後發出之機票:
在香港發售: 105港幣。
在香港以外地方發售: 13.4美元。
2010年8月1日或以後發出之機票:
在香港發售: 98港幣。
在香港以外地方發售: 12.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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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日本
– 北美洲:
由加拿大發售之機票及出發: 125加拿大元。
日本 – 歐洲: 由瑞士發售之機票及出發: 120瑞士法郎。
日本 – 大洋洲: 由澳洲發售之機票及由大洋洲出發: 138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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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由瑞士發售之機票及出發:
6瑞士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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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燃油附加費和保險附加費是當天出票日機票票價及其他費用以外的附加費。 |
| 2. |
燃油附加費是定額收費,並且適用於所有成人、小童和嬰兒,
不佔座位嬰兒除外。 |
| 3. |
保險附加費是定額收費,並且適用於所有成人、小童和嬰兒。 |
| 4. |
燃油附加費對機票所附帶之條件或其他費用並不構成任何影響。 |
| 5. |
燃油附加費和保險附加費待有關政府部門審批後實施。 |
| 6. |
在辦理有關機票退票時,已付燃油附加費將會全數退還。 |
| 7. |
燃油附加費和保險附加費適用於所有折扣機票
(包括日航飛行儲蓄計劃獎賞機票) |
| 8. |
日本國內線的保險附加費將如下徵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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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日本國內線機票跟國際線機票分別購買,將不會徵收日本國內線保險附加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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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日本國內線航班包含在國際線機票內,將會徵收日本國內線保險附加費。 |
| 9. |
如燃油附加費在乘客出票後及行程開始前期間有所調整,將作以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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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乘客行程如沒作任何更改(*),不需補付燃油附加費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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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乘客如需對第一段國際線航班作出更改(*),須在已繳付的燃油附加費之外,補付收費調整後的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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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乘客如對第一段國際線航班以外作出更改,不需補付燃油附加費差額。
*包括更改行程、航班班次或出發日期,或取消原定預約後,以仍未使用的機票再重新予約。假設以下為第一段國際線航班,如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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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將原定4月1日出發的東京至新加坡JL719航班更改至4月20日出發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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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將原定4月1日出發的東京至新加坡JL719航班更改至同一天的JL711航班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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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以仍未使用的機票(Open
Ticket)重新予約4月1日出發的東京至新加坡JL719航班,均須補付收費差額 |
日本航空
JALways
謹啟
(此頁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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