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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顧客:
多謝選乘日本航空公司。
依照個別國家/地區航空相關法例規定,對於在出發航班攜帶液體類、啫喱(膠狀物品)及噴霧類物品等進入機艙内將有新的限制。
* 液體類、啫喱(膠狀物品)及噴霧類等物品如包裝妥當可放置于托運行李中,旅客必須自行包裝。
預計因通過安全檢查的時間將會比平常延長,請各乘客提早到達機場。
1 適用的航班
從以下國家/地區機場出發的國際航班:
( 日本 (*1)、台灣、越南、澳洲、新西蘭、印尼、巴西、新加坡、馬來西亞、杜拜)
從以下國家/地區機場出發的國際航班及内陸航班(歐盟各國境内):
美國、加拿大、歐盟各國(*2)、印度、菲律賓、香港、中國、泰國、俄羅斯(*3)
*1 相關規定適用于JL53 東京 (成田) → 名古屋 (中部) 和 JL54名古屋
(中部) →東京 (成田) 航班,因上述航班被界定為國際航班。
*2-歐盟各國包括:
奧地利、比利時、塞浦路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
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苑、盧森堡、馬耳他、
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挪威、冰島和瑞士等都適用相關規定。
*3 由2007年8月27日起生效
2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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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液體類、啫喱 (膠狀物品) 及噴霧類物品之份量不得超過100毫升並必須存放于個別容器中。(就 算容器内的物品份量不超過100毫升,容器的容量亦不能大於100毫升。)
例如:水、果汁、牙膏、髮膠、睫毛膏(液)、噴霧等。
(2) 物品必需放置于可再縫合的透明密封塑料袋中(塑料袋的最大容量為1公升)。如塑料袋不能整全收納容器,將被禁止攜帶至機艙内。
(3) 每位旅客只准攜帶一袋;塑料袋必須為透明及可再縫合密封式,例如:ziplock 或其它可再縫合的密封式塑料袋。

-在進行安全檢查時,請把塑料袋與其它手提行李
(例如:外套、大衣或電子物品 (例如手提電腦) 等) 分開展示接受另行的安全檢查。其它手提行李、外套、大衣、手提電腦等物品將由X光線檢查裝置進行檢查。
-旅客可攜帶在航程中所需要服用的最少份量的液體藥物、嬰兒乳品/食品及其它特別處方的餐食等,請在進行安全檢查時向檢察人員申報。(旅客可能被要求出示有關配方或實際請旅客服用等方法作出檢查。)
-旅客可在安全檢查點後的離境大堂範圍購買液體、啫喱(膠狀物品)、噴霧等物品,例如:水、果汁、酒類等。(過境轉機的旅客不可以攜帶在日本機場或航機上購買的免稅品超越安全檢查點,否則有關物品將被充公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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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轉機旅客
相關規定適用于1中所述及國家的轉機旅客。轉機旅客需在轉機點輪候,接受2中 規定(1) (2) (3) 的安全檢查。在出發國家所或于航機上所購買的免稅液體類物品必須沒有任何包裝並置于可再縫合的透明密封塑料袋中,如不符合2中
的規定(1) (2) (3),物品將被充公沒收。
相關規定適用于以下國際航班(部份航班除外)
| 航班 |
出發地 |
目的地 |
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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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L48 |
東京 |
聖保羅 |
紐約 |
前往聖保羅的旅客須要在紐約接受安全檢查。 |
| JL47 |
聖保羅 |
東京 |
紐約 |
前往東京的旅客須要在紐約接受安全檢查。 |
| JO79 |
大島 |
東京 |
檀香山 |
前往東京的旅客須要在檀香山接受安全檢查。 |
| JL12 |
東京 |
墨西哥 |
溫哥華 |
有關規定不適用於在溫哥華轉機的旅客。 |
| JL11 |
墨西哥 |
東京 |
溫哥華 |
有關規定不適用於在溫哥華轉機的旅客。 |
| JL721 |
大阪 |
吉隆坡 |
新加坡 |
前往吉隆坡的旅客須要在新加坡接受安全檢查。 |
| JL722 |
吉隆坡 |
大阪 |
新加坡 |
前往大阪的旅客須要在新加坡接受安全檢查。 |
搭乘JL53/JL54的旅客
搭乘JL054(名古屋→東京),途徑東京再轉搭其它國際航班的旅客須在名古屋(中部)及東京(成田)兩地接受安全檢查。
從其它國際航班轉搭JL053(東京→名古屋),途徑東京的旅客須在東京(成田)接受安全檢查。
在其他機場或飛機艙內購買的免稅液體類、啫喱(膠狀物品)及噴霧類物品將會在東京(成田)安全檢查中沒收。
從英國出發的乘客
由2008年1月7日開始, 乘客在希斯路機場可以攜帶超過一件手提行李經過安全檢查點。
所有搭乘JL402 (倫敦-東京) / JL422 (倫敦-關西) 的乘客可以攜帶一件隨身個人物品,例如手提包和相機, 和一件三邊周界總和不可超過115cm的行李。
周界: 長:55cm、濶:25cm、高:40cm
總重量: 10kg
由中國出發的乘客
乘客不能夠攜帶酒精類物品於手提行李內, 但可作為托运行李交運。酒精度24度以下的酒類物品, 交運數量不受限制; 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間的, 交運數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交運。
以上的限制並不適用乘搭中國國內航班出發的乘客,
國內出發的乘客請參閱以下條款:
手提行李內可攜帶單件容器體積不超過100毫升、總重量不超過1000毫升的液態物品上機。
詳情: http://www.jal.co.jp/en/inter/service/bag/ (英文網頁)
詳盡資料可瀏覽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and Transport of Japan 網頁
網址:http://www.mlit.go.jp/koku/english/04_security/index.html
感謝閣下的諒解和合作。
此致
日本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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